近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蛋糕上使用“灰太狼”卡通形象引发的侵权纠纷,涉案甜品店被判赔偿9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初,某文化公司工作人员在徐州某知名甜品连锁店内产品图册中选择购买一款有“灰太狼”卡通形象的蛋糕并取得收据一张。该文化公司认为,其系美术作品“喜羊羊”“小灰灰”“灰太狼”的著作权人,甜品店擅自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卡通形象,侵犯了其《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卡通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遂诉至法院,索赔3万元。
甜品店则辩称,该蛋糕是应原告的要求来定做的,是基于原告的取证行为而实施的侵权行为,一般没有人要求在孩子过生日的时候做“灰太狼”形象的蛋糕,所以平时没有销售过灰太狼形象的蛋糕。且被告作为个体户,经营面积不大,定制一个蛋糕的获利微小,原告主张经济损失3万元费用过高。
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的卡通形象虽在少数细节上与涉案美术作品有所不同,但其基本表达与涉案美术作品的基本表达相同,以普通消费者的角度从整体上看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被告抗辩认为该案系仅基于原告的取证行为而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但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其提供的供消费者选择蛋糕图案的图册中展示了被控侵权卡通形象,该图册上所载蛋糕产品,消费者均可定制购买,遂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
热门卡通形象通常自带流量,为了吸引眼球、烘托气氛,有些商家会在服装、玩具、食品等上面印刷卡通形象以求“热卖”,赢得了不少消费者的喜爱。然而,如果未经授权就擅自使用卡通形象,有可能构成侵权,上述案件就是例证。喜羊羊、小猪佩奇、米老鼠等诸多小朋友喜闻乐见的卡通形象均受著作权法保护,经营者头脑里应该绷紧版权这根弦,寻求授权方能让经营无后顾之忧。(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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