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0号。
据通告,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261批次样品,合格259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261批次样品,合格259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陇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青虾,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718μg/kg,标准要求≤100μ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眉县首善镇福一佳购物广场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2.4mg/kg,标准要求≤0.5m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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