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15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期抽检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3类食品450批次样品。其中,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市蜀山区崔贤群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鸡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金安区小刘牛羊肉经营部销售的羊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淮南市田家庵区胡胤水产店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亳州市涡阳分公司建设路购物广场店销售的谷物鸡蛋,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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