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号)。据通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饮料等4大类食品172批次样品,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禁限用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不达标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自贡市、绵阳市、遂宁市、南充市、达州市、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样品信息见附件:不合格-2021年第13号食品抽检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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