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仅是知识产权法问题。法律、管理和技术,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三大要素。三要素中,法治是前提、管理是根本,技术是初心。本文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角度,提出了知识产权管理的LIE模式。何为LIE模式?
从组织管理的角度,LIE就是三类关键人:L,就是Lawyer,律师;I,就是Innovator,科研人员;E,就是Entrepreneur,企业家。从战略管理的角度,LIE就是三个基本要素:L,就是Law,懂法律;I,就是 Innovation,懂科技(创新);E,就是Enterprise,懂管理。也就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懂法律、懂技术和懂管理的人,要律师、企业家和科研人员协同配合。
为什么Lawyer要排在最前面?绝对不仅仅是因为LIE可以构成一个英文的单词“谎言”或者是“寄托”。而是因为法治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基石,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部分。
任正非说,华为要建立一个强大的基础,摆脱对人的依赖,对资金的依赖,对技术的依赖。只有摆脱了这三个依赖,华为才能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理想的情况,就是依靠制度和法治,来实现对人的理性管理。
L
专利越早,国家越强
法律,就是强制性的规则。知识产权管理中,规则无疑是最重要的。中国的四大发明造福了全世界,因为中国人没有“及时”制定规则,中国人无法从全世界的被许可人那里收到半毛钱的技术许可费。
指南针的前身“司南”,始于战国时期;造纸术,发明于西汉时期,改进于东汉时期;火药,在唐朝末年就被用于军事,距今也有一千多年历史;活字印刷术,是印刷史上一次伟大的技术革命,北宋庆历年间由毕升发明。
中国人几乎是在距今2000年之前,就为人类的科技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作为舶来品,发轫于几十年前。没有知识产权制度,何谈知识产权管理?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何谈收取许可费?从国家的层面,专利制度实施久远的,几乎都是更发达的国家。
1474年,意大利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全世界第一部专利法。美国1787年宪法,就涉及了专利和版权。德国专利制度形成于1877年,日本1885年,中国专利法实施是在1985年,距今不到40年。
英国引入专利制度的时间是1674年,恰恰是世界第一部专利法颁布之后的200年之后;法国1791年颁布专利法,落后英国100多年;韩国专利法最初照搬日本,颁布于1908年,韩国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专利法,是学习美国,颁布于1946年。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朱高峰的分析,制造强国第一梯队是美国;第二梯队是德日;第三梯队领头羊是中国,其他的第三梯队国家是英国、法国和韩国。讽刺的是,这与专利制度颁布的先后顺序,高度吻合。英法的专利制度比德日早了200年;比美国早了100年,现在到了第三梯队,只能说英法大大落后了。
I
创新驱动,科技先行
日本学者渡部俊也,在其《创新人员的知识产权管理:从技术诞生到开放式创新的收益化》一书中指出,专利制度是诞生了500多年的老制度。就像中世纪的剑和盔甲,想在现代战争中打胜仗,颇费周折。西方居然用老到生锈且落后于时代的制度和企业的创新结合,并获取巨大收益。
电影《电力之战》没什么名气,却是作者喜欢的电影。为什么?这是美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生动教材。直流电之父爱迪生、西屋公司的创始人乔治·威斯汀豪斯、交流电发电机的创始人特斯拉,三个大发明家,为了技术路线和企业利润,勾心斗角,专利争斗,最后交流电胜出。体现了企业用知识产权管理的逻辑。这些发明家,不仅仅是科研人员,也是美国激励机制的受益者。特别是爱迪生为了证明交流电的弱点,用马做实验,证明交流电可以杀人,阴差阳错地推动美国死刑犯执行从绞刑到电椅的过渡,真是惊心动魄,分外精彩。
根据中国学者尹锋林《科研能力转化、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运用》的研究,中国每件专利转移的平均数额不到10万元人民币;美国这个数字是300万人民币。中美专利价格相差30倍。中国专利申请的平均费用则高达5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中国专利的转化率不到百分之十,则一件专利的市场成本高达500万元。而转让价格不到10万元,造成专利成本与价格的严重倒挂。这就造成激励机制的严重扭曲,科研和创新的目的与经济驱动脱轨。
华为副总裁宋柳平在于北大的演讲中提到,他调查的同行业竞争对手申请专利的动机,排名第一的是为了拿到政府的各种创新补贴;排名第二的是为了申请高科技企业资质;排名第三的是完成领导任务,或者其他。专利制度最本质的特征,保护创新并没有被体现出来。
2011年,美国谷歌公司为了保护Android OS软件,以125亿美元的价格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通信,包括17000件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和7000件正在申请的专利。平均下来,一件专利价值50万美元。如果只计算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则一件70万美元。谷歌并购摩托罗拉的例子,足以证明中美知识产权管理的巨大差异。
E
企业科创,知产管理
从国家的层面,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是知识产权政策管理;从企业层面,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是知识资本的管理。2008年,中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提出了十六字方针: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
激励创造,主要和科技有关。被激励的可以是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但是背后是人,主要靠科研人员。有效运用和科学管理,主要和企业有关,运营和管理的主体,主要是企业。依法保护,主要和法律有关。法律提供了保护和有效运用的框架。没有规则,其他都无从谈起。所以说,法律是龙头。
以制药企业为例,来总结LIE的十六字逻辑。专利是经过申请取得的权利,但是拥有专利不直接与企业的效益挂钩。没有创造效益的专利申请,只是企业的负担。只有科研人员被激励,投入到新的技术创新中;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乐意投入物质条件和人力资源进行研发,技术创新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企业践行LIE模式,就是要把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有效结合,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让知识产权真正为企业带来持久的竞争优势。
过去,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往往停留在被动的技术应对上,比如商标专利申请和维护的初级阶段。未来,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更需要主动关注战略层面知识资产的运用和管理,从维持企业的竞争优势角度出发,进行依法保护。作者:齐宝鑫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特聘教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