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近日,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人民网·人民健康主办的2021年全国两会“健康中国人”系列圆桌论坛在京举行。3月6日上午,在主题为“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助推创新药发展”的专场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处长汪旻梁表示,要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医药产业创新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汪旻梁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立法机关,从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完善举证责任、完善专利行政保护、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等方面,对《专利法》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应对疫情防控,回应创新主体放宽不丧失新颖性例外规定的需求,在不丧失新颖性例外的适用情形中增加了“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形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规定。
“作为《专利法》的配套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启动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调研论证工作,形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作出细化规定。”汪旻梁表示,后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支持包括医药企业在内的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当前我国正在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在修改法律时需要考虑创新药企、仿制药企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汪旻梁表示,既要充分激发医药企业新药研发的积极性,保证有药可用,也要促进仿制药的发展,让老百姓能够以支付得起的价格获得药品,提高药品可及性,保障公众健康。
汪旻梁表示,我国专利制度在建立之初就体现了保护创新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平衡。需要通过综合施策,使新药研发企业能够回收研发成本,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开展后续新药研发。同时,促进仿制药企业向新药研发转型升级,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医药行业的总体发展。(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