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等4类食品4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记者注意到,有四批次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合肥滨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东至东流大道分公司(池州)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六安市金安区宜家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六安市金安区惠万家生活超市明月港湾店销售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另外,合肥三批次水产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合肥市蜀山区渔膳餐厅销售的鳌虾(生食动物性水产),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市瑶海区明记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安徽翔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六安、马鞍山、池州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实习生 李馨旋 叶紫涵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