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1年第11期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其中济宁地区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济宁市任城区山东爱客多商贸有限公司鑫宇店销售的标称为浙江白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味饮料,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重金属污染问题
邹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鹤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米,镉(以Cd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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