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共428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质量指标、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和其他污染物等7类指标。其中,合格产品425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1.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上林市场第二圩亭蔬菜行17-18号出售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38.6μg/kg,标准规定不得添加。
2.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红岭市场2号楼一层2T8C01.2T8C02号摊位出售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34.5μg/kg,标准规定不得添加。
3.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大学路分公司出售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和毒死蜱,检验结果为腐霉利0.82mg/kg,标准值为≤0.2mg/kg;毒死蜱0.28mg/kg,标准值为≤0.1mg/kg。
以上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并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同时,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分析原因及限期整改。记者 徐远官
不合格产品信息(2020年第19期)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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