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9期)。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9期)
本期公布5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7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50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霍州市梅莲熟食店自制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50批次,具体为:
一、食用农产品
1.畜禽肉及副产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氧氟沙星、莱克多巴胺、地塞米松等6项指标。
2.蔬菜17批次,检验项目为啶虫脒、阿维菌素、硫线磷、镉(以 Cd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多菌灵、嘧菌酯、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毒死蜱、克百威、甲拌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敌敌畏、水胺硫磷、亚硫酸盐(以 SO2 计)、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 呤(6-BA)、铅(以 Pb 计)、辛硫磷、腐霉利等27项指标。
3.水产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地西泮、培氟沙星、甲氧苄啶等8项指标。
4.水果类4批次,检验项目为丙溴磷、敌敌畏、毒死蜱、水胺硫磷、克百威、氧乐果、联苯菊酯、甲胺磷等8项指标。
二、餐饮食品
餐饮食品12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项指标。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 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6项指标。
四、糕点
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1项指标。
五、肉制品
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 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等6项指标。
六、粮食加工品
粮食加工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 Cd 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 A、黄曲霉毒素 B1、过氧化苯甲酰等7项指标。
七、调味品
调味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4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