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著作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网络游戏产业版权保护日臻完善,激励着精品网络游戏不断地涌现。网络游戏已从游戏本身向衍生内容、泛娱乐内容生态等多种应用场景过渡,形成了以游戏为中心、各种游戏内容形式为触手的、完整且价值巨大的产业生态链。在网络游戏产业加速发展的同时,游戏版权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日前在广州举办的2020中国游戏产业年会游戏版权生态保护与发展分论坛上,多名专家就互联网直播行为中如何使用游戏版权等话题展开热议。
著作权是游戏产业生态发展的核心议题,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领域支柱性法律。2020年11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在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秘书长田小军看来,此次修订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有利于将网络游戏作为一个整体,包括游戏的整体画面、文字内容、美术内容等具体组成部分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此次修订还将广播权的行使方式扩充为“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将互联网直播行为纳入了广播权的规制范畴,厘清了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限,为网络游戏直播、电竞赛事直播的版权保护提供可依据的规则。
在网络直播中使用带有网络游戏元素的画面,比如主播解说游戏等“转换性使用”行为,是否应获得游戏作品权利人许可?如何避免侵权?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认为,“网络游戏作品,不管是角色扮演类,还是对抗类等,是一种大作品,符合著作权法关于‘类电影’作品的定义。在新《著作权法》实施后,可以纳入视听作品进行保护,可以更好地体现游戏作品的价值。网络游戏主播与直播平台,应在获得游戏作品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才可对游戏内容进行商业使用。所谓的游戏直播者对游戏作品的‘转换性使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合理使用,况且‘转换性使用’也只是美国《著作权法》‘四要素’的其中一个因素,不应直接适用我国司法。主播与直播平台在没有获得许可情况下使用游戏作品内容,属‘直接提供作品’的侵权行为,平台根据其参与程度,也可能构成共同侵权或帮助侵权。”
在游戏业界与法律界的共同努力下,早期行业内野蛮生长的情况得到了很大程度地改善,游戏版权保护的规范化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网易法务总经理周洁表示,IP是一种可成长的产品,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合作方形成合力,才能促进IP的保护和增值,我们也期待IP的生态持续壮大的同时,社会各界能持续关注品牌的价值,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共同促进产业健康蓬勃可持续发展。”
网络游戏版权的保护也亟需技术的升级与新技术的支持,科技驱动版权保护势在必行。三七互娱副总裁兼法务负责人赖启祺认为,“保护知识产权首先要做的就是确权,把相关权益的归属在游戏开发、运营和推广等创作过程中固定下来,使用的手段可以是传统的版权登记,也可以是新型的版本控制系统、区块链以及电子存证技术,相信在多方努力下,中国可以实现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到知识产权创作大国的转变”。讯思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田海表示,当前对于游戏版权的保护,已不是单个技术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对于业务场景逐一分析,使用不同的技术手段进行组合实现。“比如依据目前已有技术,可以通过视频指纹技术防止直播源泄露、加强直播管理等。另外,具有不可篡改特性的区块链技术,能高效地将电子证据固化,在网络游戏及衍生内容的版权保护中实现侵权监测、侵权固证、威慑维权和在线诉讼等功能,大大提高判决流程效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喻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