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7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涉及保健食品、糕点、酒类等3大类食品,其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集宁区天哥超市二部销售的、标称朔州市德鑫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蛋奶西饼样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食品中酸价超标会产生哈喇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酸价(以脂肪计)在糕点中最大限量值为5mg/g。食用酸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记者 陈娟女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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