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知识产权局(VNIPO)、越南红十字会(VRCS)、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组织召开了一场研讨会,共商修改关于评估包含红十字标志的商标审查规定。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规定,与越南国家机构、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政治专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专业组织或国际组织的会徽、旗帜、徽章以及简称或全称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果获得相关机构或组织的允许则可以注册为商标。
据悉,VNIPO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驳回包含红十字标志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与VRCS就包含红十字标志的商标审查问题共同起草详细的指导规范,以确保此类标志在越南能够得到恰当的使用。对于已经获准注册的包含红十字标志或类似标志的商标,VNIPO和VRCS将进一步研究处理方式,如鼓励或要求商标所有者对相关标志进行修改(如更改为其他形状或颜色)或从已注册商标中完全删除此类标志。(伊羽)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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