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江苏省2020年第2期药品质量的通告。据通告,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依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本期通告抽检中发现的1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检品来源自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淮安市华泽医药有限公司、阜宁县罗桥镇卫生院、盐城市大丰区仁爱骨质增生专科医院有限公司、江阴市长寿医院、启东圆陀角老年康复医院、无锡惠城中医门诊部、无锡李同丰中医馆万达诊所、新沂钟吾医院、常熟博爱医院、常熟爱灵肿瘤医院、灌云谢氏葆龄堂药房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蓬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阴市开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江苏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江苏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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