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及其它产品38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3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及其它产品38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3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金乡县卜集镇周集村一凡超市经营的猪肉,氯霉素的检出值为5.4μ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二)金乡县卜集镇青田联华超市经营的大芹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为0.29mg/kg,不符合≤0.05mg/kg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三)金乡县鱼山街道彦兵副食部经营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为260μ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四)金乡县鱼山忠心酒家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鸡蛋,氟苯尼考的检出值为14μ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五)金乡县卜集镇鸿起顺大酒店经营使用的鲤鱼,隐色孔雀石绿的检出值为7.0μ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六)金乡县鱼山街道金禧源饭店经营使用的鲤鱼,地西泮的检出值为4.4μ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七)金乡县羊山镇东晴副食部经营的标称青州市王坟玉寿食品厂生产的山楂片(干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为0.539g/kg,不符合≤0.5g/kg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八)金乡县羊山镇小屯村冠军副食超市经营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为0.30mg/kg,不符合≤0.2mg/kg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九)金乡县羊山镇满庄村鑫鑫副食超市经营的的鸡蛋,氟苯尼考的检出值为30μ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十)金乡县羊山镇江贺新华副食超市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为224μ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金乡县羊山镇杏花村酒店经营使用的鲤鱼,培氟沙星的检出值为6.0μg/kg,不符合不得检出的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元盈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