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通告称,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114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先都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常平曾纪煌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清溪云光蔬菜档购进的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中堂李氏光鸡档购进的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塘厦如发杂货店销售的标称阳江市阳东区合山鸿发食品厂生产的合山桥牌阳江豆豉,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万江兴之盛粮油店销售的标称兴文县金鹅粉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手工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茶山大生副食店购进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石碣老毛粮油店购进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石碣平意兴副食店购进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石碣证记海鲜档购进的麻虾(海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AOZ)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石碣刘运海鲜档购进的基围虾(海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AOZ)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石碣柏记鱼档购进的草鱼(淡水鱼),孔雀石绿(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茶山农阳水果档购进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石碣宗惠蔬菜档购进的大白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大岭山俊发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柳江县香福园腊味食品厂生产的川味麻辣肠,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柳江县香福园腊味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六、东莞市樟木头好客食品店销售标称湖南省中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方方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大岭山东和冻肉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中泰食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 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销售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