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六期)。据通报,本次抽样时间为2020年3月,共抽检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含网络食品)802批次,涉及流通、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89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4506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的类别有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酒类2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饮料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兽药残留、其他污染物。
其中,发现有2批次重点品种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均为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维生素B??、维生素D。辅食营养补充品为一种含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补充品,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辅料,添加在6月到36月龄婴幼儿即食辅食中食用,也可用于37月到60月龄儿童。婴幼儿食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婴童的生长发育,不合格需引起重点关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时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环境良好、设施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少扎堆”,就餐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面对面就餐。多人用餐时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通过网络购买食品时,应查看卖家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画面清晰、易于辨识),并查看商品信息,注意食品名称、配料表、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有明确的说明和提示;应确保收货时间,以防过期,收货时要仔细检查。
此外,针对本次通报发现的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不合格情况,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此类食品时应注意:
(一)应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品牌企业生产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由于大企业的技术力量较为雄厚,产品配方设计也更为科学合理,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较严,生产设备先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较有保证。切记不要贪小便宜,购买市面上低价劣质的产品。
(二)查看营养成分表中标明的营养成分是否齐全,含量是否合理。营养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基本营养成分以及产品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婴幼儿辅助食品如添加了可选择性成分或强化了某些物质,还应标示选择添加或强化的维生素、矿物质、其他微量元素等的成分及其含量。
(三)在选择产品时要根据婴幼儿的年龄段和自身情况来选择产品,如婴幼儿对动物蛋白有过敏反应的,则应选择不含动物蛋白的特殊膳食食品或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同时食用多种添加了营养素的产品时应注意用量,如婴幼儿同时进食配方奶粉、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时,需注意各种营养素的总量,合理搭配,避免摄入过量。
附件: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