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河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9)》,通报了河北省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公布了15起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
2019年,河北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4137件,审结3948件,收案、结案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45.1%和51.1%,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受理二审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446件,审结436件,收案、结案数量激增,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74.2%和74.4%。受理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171件,审结129件,新收案件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1.32%,上涨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个罪名,收案分别为75件和61件。
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制度破解审判难题。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性问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诉讼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全省法院落实,依法减轻技术类案件权利人举证责任。按照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要求,落实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案件上诉机制的各项重大改革措施,指导石家庄等中院提高技术类案件的审判质效,完善各种信息化手段,推进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网上报送和远程开庭,提升知识产权的审判质效。
同时,创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激励当事人积极、主动提供证据,同时加强对证据的主动调取和依法认定,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破解“举证难”问题,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破解“赔偿低”问题,依法提高侵权赔偿数额。大力倡导庭前调解和当庭宣判、即时履行,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周期长”问题,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为充分发挥刑罚保护知识产权威慑作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打击重点,加大对大要案的督办力度,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重点案件台账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公开裁判文书,确保了全省法院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效运转。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河北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工作,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河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记者 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