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火神山”“雷神山”等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令人大跌眼镜。近日,山西查处8件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包括3件“火神山”、3件“雷神山”。
恶意抢注涉疫情商标,这样的行为并非个别。此前,李文亮医生去世当天,很多人陷入悲痛之时,就有公司抢注“李文亮”商标,引起舆论一片谴责之声。后来这家公司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并公开致歉。
有媒体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钟南山凉茶”“钟南山壮功酒”均已被申请,而且凡是和疫情相关的热词,几乎无一幸免。
对此,监管部门已有所行动。2月7日,商标审查部门下发《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截至3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管控的累计1580余件涉及疫情的商标申请中,综合运用商标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多个条款,依法驳回328件不良商标申请,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
不少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相关申请人及代理机构,有的申请人、代理机构还被开出罚单。北京一代理机构因抢注“火神山”等商标,被处以10万元顶格罚款。绍兴也有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因抢注“李文亮”商标,被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有评论文章说,抢注商标的灰色产业链由来已久,目的是“空手套白狼”,囤积商标资源以待价而沽。
而恶意抢注涉疫情商标,比一般的恶意抢注,又更为恶劣。这段时期,从国家到个人,都受到疫情的巨大影响,一些人想要蹭疫情的热度谋取不当利益,这种“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显然踏破了一般人的道德和情感底线,自然会引起公愤、触犯众怒。“无良无耻”“钻到钱眼里”“拜托做个人”,已经算是比较克制的评价。
而这种行为,也为法律法规所不容。监管部门作出的依法驳回、约谈、惩戒等决定,给一些恶意抢注者提了个醒,获取经济利益当有法律和道德底线,否则这类“申请”不仅无法得逞,还可能受到严厉处罚,抢注者也会被社会舆论唾弃。纪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