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口罩流入药房和诊所,在微信上兜售“三无”口罩……湖南省市场监管局3月28日公布的一批疫情防控执法典型案例显示,口罩等防疫物资市场违法行为仍然较为突出,全省从快从重查处。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护用品(口罩)生产销售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假冒口罩流入药房和诊所,严查
口罩紧俏,一些不法分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牟利。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津市某药房涉嫌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案中,该药房购进4000只一次性使用口罩,售价2.5元/只,口罩外包装上商标为“飘安PIAOAN”,标称生产厂家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药房无法出具该批口罩的进货发票。
经查,该批口罩为假冒产品,其销售行为侵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据犯罪嫌疑人郭某杰供述,该批口罩是宋某元从安徽太和县非法购进,共购进23万只,销售货值金额逾22万元。由郭某杰销售给津市、澧县、石门、临澧等地的药房和诊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株洲等地也出现假冒“飘安”牌口罩案。经查,株洲荷塘区某大药房华芝堂店销售的“飘安”医用口罩系假冒产品。该产品从阿里巴巴淘宝网上购买,进价0.05元/只,共30000只。药店以2元至30元每包(每包20只)的价格全部售出。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销售“三无口罩”,违法
销售“三无口罩”,属违法行为。
据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案例信息,2月21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微信购买的800只一次性口罩为“三无”产品,发货人为鲁某鸿。
经查,当事人鲁某鸿在工作中无偿获得一次性口罩3300只,通过其弟鲁某平利用微信按3.5-4元/只销售。鲁某鸿、鲁某平均未办理营业执照,共销售上述一次性口罩3000只,其中2200只为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三无”一次性口罩。
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已对鲁某鸿、鲁某平涉嫌无照经营“三无”产品的行为依法立案。
此次公布的益阳市高新区孟某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涉案金额巨大。
经查,当事人自2020年1月28日至案发时止,先后从长沙高桥市场一陌生男子手中购进口罩125000只,分别以每只2.85元至3.95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涉案货值金额418750元。涉案口罩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记者:刘永涛通讯员:周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