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许多媒体都在第一时间分享了自己的消费维权指南,而网络上也出现了许多315特辑,给群众展示了打击消费侵权行为的315调查。
每年315的重拳出击、打击乱象固然大快人心,但这并不是群众最希望看到的。群众最希望看到的是,自己在日常消费时不必时刻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会被侵犯。而这种“无权可维”的重点在于从根源上解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消费可以说是伴随着每个人日常生活的一项活动,几乎人人都是消费者。近年来,群众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得到加强,越来越能够通过投诉、法律等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侵权行为并没有随之减少的势头,依然有许多企业、商家在有意无意地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从根源上打击侵权行为势在必行。
3月15日,中消协发表的一份调查显示,“责任难认定”成为了消费者维权的痛点之一。因此,要想从根源上解决侵权问题,首先要明确责任划分,让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规范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行为。确定各部门的责任划分,能够有效减少“踢皮球”行为出现,在出现侵权行为时,可以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负责部门,同时,也能够督促各部门加强对自己所负责领域的监督管理,让企业商家的各种行为在监管下进行。
相关部门不仅监督管理消费活动的进行,当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在出现侵权行为时,相关部门对侵权者的处罚往往不够,这些处罚对于他们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来说不值一提。小小处罚并不能够让他们记住教训,反而会让他们更加大胆地侵害消费者权益。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让无良商家得不偿失,这样才能敲响他们心中的警钟。
同时,国家要完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让消费者保障自身权益和处罚侵权行为有法可依。总有不断钻空子的奸商,这就需要国家不断完善法律,打击黑心商家兴风作浪的嚣张气焰,带给消费者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