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广东梅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强对集(农)贸市场、商超、药店、餐饮服务等场所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药品、口罩等行业出现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1月30日,广东梅州梅县区相关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对辖区内的梅州市辉雪药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药业公司以2.18元/盒、1.98元/包单价购进的2种不同规格的PM2.5防霾口罩分别以单价40元/盒、35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梅县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立案调查处理。
1月31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涉案的兴宁紫芝林鸿昇药店调查,现场查扣涉嫌假冒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579只,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立案查处,将在查实案情后对涉案药店及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网络上流传“天价口罩”“假冒口罩”等声音,梅州市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对此类违法线索高度重视,坚决把“口罩”作为当前重点监管产品进行查处,严防因口罩告急引发的不合格、不安全的口罩流入市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药店、日用品店、便利店等场所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良商家乘机销售劣质口罩、“三无”口罩、未经批准注册的口罩或违反《价格法》规定销售口罩的违法行为。
截至2月12日,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涉及疫情防控工作违法案件57宗,其中涉及口罩类违法案件28宗。(记者王丽莉,通讯员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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