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据通告,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共12大类食品3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郑州中学附属小学外购的1批次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1.33mg/100cm,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所。
2.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二中外购的1批次饭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250px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所。
3.山西福源昌老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东湖袋陈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15g/100mL,标准规定为:≥3.50g/100mL,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所。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七区、巩义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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