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2019年,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共100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南宁市海乐福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红口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782μ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南宁市海陆丰水产综合批发刘勋摊位销售的“本地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936μ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组织中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产品,可能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及肝脏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南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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