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第四上诉委员会作出决定,总部位于英国的博彩公司Bet365的商标可以在第41类的博彩和赌博服务注册,但不可将其用于一系列其他商品和服务。由此,Bet365公司可以在整个欧盟范围保留其商标。
早在2007年5月,Bet365公司就已申请在第9、28、35、36、38、41和42类中将“Bet365”注册为欧盟商标。
该商标随后于2012年注册。但是,德国人罗伯特·汉森(Robert Hansen)于2013年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2014年,EUIPO的撤销部门作出决定,认为虽然“Bet365”商标具有描述性导致显著性不明显,但该商标已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因此,驳回了汉森要求宣告该商标全部无效的请求。
但是,汉森对该决定提起了申诉。在2016年3月,EUIPO第五上诉委员会支持了汉森提出的该商标在所有商品和服务中都无效的申诉。
根据第五上诉委员会的说法,“Bet365”商标在包括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在内的大部分相关地区都没有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委员会还发现,“Bet365”虽然在商业上取得了成功,但却未能在其成功或者广告活动与公众对商标的认知之间建立联系。
此后,Bet365公司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2月,法院作出部分支持Bet365公司的裁决。
欧盟普通法院撤销了第五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即“Bet365”商标具有描述性以及在涉及博彩服务的第41类中不具有显著性特征。法院还驳回了汉森提出的该商标在其他商品和服务上也无效的主张。
然而,汉森再次提起了上诉。2018年2月,欧盟法院驳回其上诉。2019年,当事双方得到通知,该案件已被发回第四上诉委员会。
12月初,第四上诉委员会得出结论,确认“Bet365”在欧盟成员国的博彩行业中已获得显著性特征。
第四上诉委员会还补充称,即使该公司没有提供证据来证明在各个成员国获得显著性,博彩服务涉及欧洲体育赛事(例如冠军联赛),这些赛事能够吸引欧盟公民的兴趣,因此也将会引起各个成员国公民的兴趣。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第四上诉委员会认定“Bet365”商标在其他类别中。委员会命令当事双方各自承担费用。(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