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45期)。据公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26类食品85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糕点3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标称宁晋县福顺食品厂生产,北京万丰运泽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海绵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据了解,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按照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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