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5号)》。据通告,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改改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2),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41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龙门店销售的佳农进口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3),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79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韩城市时送弟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1),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18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据了解,吡唑醚菌酯,为新型广谱杀菌剂,线粒体呼吸抑制剂,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之一,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吡唑醚菌酯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菌丝生长而发挥药效,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用于防治玉米大小斑、黄瓜白粉病、霜霉病和香蕉黑星病、叶斑病。长期过量食用可能会对人体有一定影响。《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香蕉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0.02mg/kg。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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