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年10月22日消息,该局近期抽检燃气热水器21批次,有2批次不合格。
信息显示,无法点火,有1批次。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上南店销售的标称由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SAKURA”牌热水器(型号:JSQ24-L(SCH-12E68A),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年6月5日),多次点火失败,丧失使用功能。
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无风状态)超标,有1批次。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贞泽五金电器经营部在沪松五金建材市场销售的标称由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WONDERFLOWER”牌热水器(型号:JSQ24-R001,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年3月11日),实测为1.487%(标准值应≤0.06%),与标准要求不符,另外,该批次风压过大安全装置、热水产率、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能效标识等多项指标不合格。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经营者调查处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燃气热水器时注意以下几点:
应选择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并在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办理销售备案登记的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热水器已经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应购买贴有能效标识的产品,并将能源效率作为选购时考虑的因素。
城镇燃气分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气,应事先确认所用燃气气源,购买与之相适应的燃气器具。全国不同地区的同种燃气特性也有差异,所以,建议不要在外地购买燃气器具到本市安装使用。另外,应根据每个家庭不同的功能和安装需求,选择相适应的器具,特别注意室内的不能安装在室外,反之也一样。
燃气器具必须由有安装资质单位以及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严禁安装在卧室、地下室、浴室(平衡式热水器除外)以及禁止安装的场所。
在上海地区购买和使用燃气器具,还应注意该器具是否符合上海地方标准DB31/300-2009《燃气燃烧器具安全和环保技术要求》,该标准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已经淘汰了烟道式燃气热水器,除此之外燃气热水器还必须带有燃气稳压装置和定时装置。
燃气器具使用一段时间,应定期请专业人员对器具的热交换器、燃烧器等部件进行清理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燃气器具发生漏气、漏水等故障,应立即通知燃气公司和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检修,不能擅自拆卸;不应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根据国家标准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燃气器具从售出当日起,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快速热水器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判废年限为8年,如生产企业有明示的判废年限,应以企业明示为准,但不应超过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