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聚焦“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涉政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等,今年以来,成都市政法系统出台一系列举措,加快健全合法权益保护体系,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严格依法保护产权
全市政法系统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建立健全保护产权的公检法司联动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绑 架、非法拘禁等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利以及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及企业的索贿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各类产权纠纷。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严厉惩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所涉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强化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对市场主体重要岗位涉罪人员,没有阻碍诉讼正常进行情形的,一般不适用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正确处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的关系,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健全各类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积极参与“雷霆”“双打”等专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广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向检察机关报送案件材料的“双报制”和以刑事案件引导侦查、民事行政案件引导维权为重点的“双引导”机制。深入推行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快审机制。构建技术调查、技术查明、技术(专家)陪审、技术鉴定“四位一体”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临时措施的制度效能,统一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裁判原则,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位一体”抓办案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
聚焦“执行合同”,全市法院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抓办案,深化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升审理效率,助推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完善商事审判国际化体系,开辟涉外案件绿色通道。建立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实现互联网纠纷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涉网案件全程线上审理,达到身份认证、文书送达、关联案件查询、进入庭审、参加旁听、结案归档全部1分钟完成的“六个1分钟”目标。实施商事和知识产权简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提速工程,力争审理周期再缩短10天、效率再提升10%。
深化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企业优胜劣汰
聚焦“办理破产”,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功能作用,建立针对破产工作的政府与法院联席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审慎区分“僵尸企业”和陷入危机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危困企业转型升级,统筹解决好“僵尸企业”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问题。妥善处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准确把握“执转破”的法定要件,推进“执转破”依法有序开展。
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深化执行“一体化”改革,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深化随案执行、即时履行,建立简案即时履行一站式执行平台,实现一审案件实质化解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再提升10%,争取执行整体效率提升20%。深入推进网络拍卖,切实降低当事人执行成本。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和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曝光惩戒平台建设,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持续开展法、检规范执行活动联合评查工作。大力宣传企业诚信守法典型案例,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平等保护大中小股东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
聚焦“保护中小投资者”,妥善处理股东纠纷,优化政法机关与市场主体互动,促进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平等保护大中小股东,畅通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在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权等方面的救济渠道,审慎处理涉董事、监事、高管诉讼,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政法机关和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家诉求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座谈、“法治体检”等工作,针对性发布风险提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建议等,助力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