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3期)》。本期公布6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具消毒等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3批次,合格样品52批次。
不合格样品13批次,分别为:
1.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2批次,分别为晋中市锅舍印象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中明式古碗中检出大肠菌群;鲍鱼盘中检出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2批次,分别为晋中市妇幼保健院食堂使用的餐饮具中醋碟中检出大肠菌群;花碗中检出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2批次,分别为晋中市榆次区梵格胡桃里音乐餐吧使用的餐饮具中水杯和汤碗中检出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3批次,分别为祁县川味饭店使用的餐饮具中兰花七寸盘、热菜方盘、白色面碗中检出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2批次,分别为祁县兴隆兴饭庄使用的餐饮具中蓝条面碗和凉菜盘中检出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1批次,为山西楼上享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中小勺中检出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1批次,分别为晋中市开发区新晋人家面馆使用的餐饮具中汤碗中检出沙门氏菌和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相关县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饮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检出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沙门氏菌是一种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可引起食物中毒。复用餐饮具中检出沙门氏菌主要可能是清洗后杀菌不彻底,或二次接触污染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