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信息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2019年全县食品抽检工作计划有关安排,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和调味品等16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13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2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被抽检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蔬菜制品。在宁阳县佰乐家购物广场抽检的黄瓜条(酱腌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
2.餐饮食品。在宁阳县大红碗快餐店抽检的自消毒小碗、自消毒小碟和自消毒酒杯,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在宁阳县华丰幸福巷子饭店抽检的自消毒碟子,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3.豆制品。在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杜家村农贸市场张月霞处抽检的豆腐,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4.肉制品。在宁阳县东庄镇周传栋食品加工厂抽检的烧鸡,检出亚硝酸盐(以NaNO2计)不合格。
5.淀粉及淀粉制品。在宁阳县乐华购物中心抽检的宽粉,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二、针对不合格样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加强风险防控。
三、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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