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的通告(2019年第13期)》。该通告称,本期公布的抽检的食品为水果、鸡蛋和青椒、豆芽等蔬菜产品,共21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蔬菜为豆芽,不合格项目为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本次抽检检测依据: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等。
检测方法:GB/T20769-2008《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NY/T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B/T22286-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21311-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GB/T21316-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0366-2006《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
检验项目:农药残留(腐霉利、毒死蜱、克百威、多菌灵、氧乐果、甲拌磷、甲胺磷等)、兽药残留(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氯霉素等)
据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查处,并将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