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市场局公布了12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发酵面制品、熟肉制品(自制)、其他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淀粉及淀粉制品3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2批次,合格样品115批次。
不合格样品12批次
1、芹菜1个批次,清徐县徐沟美特鲜生活超市销售标称购进企业为太谷县城西农贸批发市场铠轩商贸有限公司,检出毒死蜱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其他餐饮食品10批次,分别为太原市小店区好又香熟食店销售的凉皮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太原市小店区花香小吃店销售的凉皮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太原市小店区王晓宁快餐店销售的担担面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太原市小店区王晓宁快餐店销售的凉皮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太原市小店区杨晋元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担担面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太原市小店区召祥豆制品经销部销售的灌肠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太原市小店区召祥豆制品经销部销售的凉皮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太原市小店区杨晋元食品经销部销售的碗秃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太原市小店区杨晋元食品经销部销售的凉皮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太原市迎泽区老张家腊汁肉夹馍店二部销售的面皮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为太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熟肉制品(自制)1批次,太原市小店区李春平凉菜店销售的猪耳朵中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机构为太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太原市市场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市局相关机构及县(市、区)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1、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
2、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一种肉制品中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其主要作用是护色和防腐,GB2760-2014规定其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可以使用,但是由于其毒性较强且容易与食盐发生误用,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明确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餐饮环节肉制品中检出亚硝酸盐可能是使用复合添加剂带入或者是存在违规使用的行为。
3、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可起到防腐作用,多用于调味品类、面酱类、果酱类、酱菜类食品中。长期食用会破坏人体肠道正常菌群平衡,严重时危害人体肝脏和肾脏。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凉皮、担担面、面皮中不得使用该添加剂,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使用。
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我国允许使用的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对于霉菌的抑制作用明显。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凉皮、担担面、碗托、灌肠、面皮中不得使用该添加剂,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记者张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