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埃塞俄比亚知识产权局(EIPO)根据《第12/1997号发明、小型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条例》中第28条2款的规定对相关的专利检索和审查收费标准与流程做出了调整。
根据新的规定,申请人在提交完申请后还需要再交纳200美元的检索和实质审查费用。尽管目前埃塞俄比亚的法律未对交纳上述费用的期限作出过规定,但是EIPO明确建议申请人应该尽可能早地交纳相关费用。
要知道,在新法律出台之前,申请人只需要在整个审查程序的最终阶段或者是获得专利权之后交纳相应的检索和实质审查费用。
因此,《第12/1997号发明、小型发明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条例》的实施或许就意味着EIPO将会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开展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校对: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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