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反映微信公众号已成为知识产权侵权重灾区。
2016年至2019年8月,马尾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受理涉及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139件,涉及的作品包括小说、文章、图片等,而侵权发生领域涉及微信公众号的为113件,占比为81.29%,微信公众号已成为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灾区。
主要包括微信公众号已经成为当前企业和个人传播信息的重要平台且数量还在逐步增加,其成为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要领域具有必然性;微信公众号具有的信息分享功能使得作品被广泛使用并引发侵权概率大幅提升;由于作品传播的速度快、范围广,导致原作者权利特征及归属弱化,原作品被适度修改后再行传播的现象严重;企业公众号具有企业营销的特点和实际作用,加之企业公众号在传播作品时往往对原作品进行修改,也没有标注作者及来源,导致企业公众号成为侵权主体,在马尾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办理的113件涉微信公众号侵权的案件均是企业号。
为此,马尾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议微信公众号管理单位应当在涉及作品传播方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提示和引导;原作者在发布原创作品时应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禁止复制、转载,或者告知不得修改作品、应当署名、支付报酬等;微信公众号使用者在涉及作品使用时应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好作品原创性的搜索,避免或减少作品侵权,同时应当备注联系方式,确保作者能够第一时间与使用人联系,协商处理侵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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