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驳回了美国怪兽能量公司(Monster Energy)针对中国摄影器材公司固胜科技(Gudsen Technology)注册的标志“Moza”提出的异议请求。该知识产权局表示,无论是从视觉上还是听觉上来看,系争标志与怪兽能量公司在先注册的商标都不存在任何的相似性,而且消费者也不可能会对双方的标志产生混淆。
2018年1月25日,固胜科技为其标志(该标志由单词“Moza”以及上方的3只动物爪子和下方的1只动物爪子组成)递交了商标申请。该标志指定的分类为第9类和12类,涵盖照相机、光学镜头以及三脚架等商品。
随后,怪兽能量公司对上述标志提出了异议,称该标志将会侵犯其在先注册的非写实“M”形状的商标(注册在第9、35、28类下)。
该公司称系争标志中动物瓜子环绕着单词“Moza”的图案可能会被看成非写实的字母“M”。
然而,UKIPO的官员贝弗利.赫德利(Beverley Hedley)表示:“很难看出这两个标志在视觉上有哪些相似性。”
UKIPO表示,系争标志与怪兽能量公司在先注册的商标之间最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怪兽能量公司在先注册的商标不包含“Moza”这个单词,而且双方标志中的动物爪子是不同的。
怪兽能量公司在先注册的商标图案包含3条较长的锯齿形边缘的斜线斑纹。而系争标志则包含了更短一点的平滑且弯曲的爪子。
此外,UKIPO还表示,系争标志所指定的商品与怪兽能量公司在先注册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是完全不同的,因而驳回了该公司的异议请求。(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李艳秋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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