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2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就美国打车服务公司优步(Uber)对蒂姆.麦克夫(Tim Mackew)所注册的标志“Chef Uber”提出异议一事作出了支持优步的决定,认定系争标志可能会与优步在先注册的商标产生混淆,因此蒂姆.麦克夫不得注册该标志。
此前,蒂姆.麦克夫曾试图将“Chef Uber”标志注册到第35类的几种餐饮行业招聘服务类别中。而优步对此提出了异议,称其在先注册的几个商标也注册在了相同的类别下。
UKIPO发现,优步的商标“Uber”与系争标志“Chef Uber”都涵盖了人员招聘和安置服务,因此认定这两个标志在用途方面存在着相似性。
尽管蒂姆.麦克夫称其标志中的另一个单词“Chef”能够使该标志与优步在先注册的商标区分开来,但UKIPO认为“Chef Uber”中的任何一个单词都不能使其与优步的商标区别开来。
此外,UKIPO还表示,从视觉和听觉的角度来看,优步在先注册商标和系争标志都包含单词“Uber”,因此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相似性。
尽管UKIPO表示普通消费者也许会注意到“Chef Uber”与“Uber”之间的主要区别,但消费者仍可能会间接地对这两个标志产生混淆。
优步表示,“Chef”是一种描述性的单词,将其与“Uber”组合在一起会使消费者对这两个标志产生混淆,这仍然会使消费者认为两个标志存在着经济上的关联性。UKIPO对此表示赞同。
UKIPO还认为,“Chef Uber”充分利用了优步在先注册商标的声誉。因为普通消费者会设想“Chef Uber”所指定的服务与“Uber”所指定的服务所运营的方式相同。
最后,UKIPO对优步提出的异议表示支持并驳回了“Chef Uber”标志的注册。(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李艳秋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