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网络成为人们新兴的购买药物的渠道,购买到虚假药物的风险也随之增加。8月15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近三年来该院及其辖区审理的210件涉及医疗刑事案件中,销售假药罪达到179件,占比超过85%,成为最多的案件类型。剩余案件分别涉及非法行医罪、诈骗罪及非法经营罪。同时,也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
特点丨线下假药场所隐蔽分散网络成为购买假药新渠道
医疗美容、抗癌、进口药品成为假药的重灾区。据北京市三中院刑二庭庭长王海虹介绍,目前此类案件中,假药类型相对集中,主要包括瘦脸针、美容针等注射针剂、进口国外药品、自制特效抗癌药等。
线下渠道假药的销售场所比较分散。在北京市市区此类案件比较少见,假药的销售地点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一些没有医师资格的人员、乡村医生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假药后,在较为隐蔽的小型情趣用品店、私人美容院、护肤工作室、快捷酒店等地进行售卖。
网络上,售卖假药集中在海淘微商、淘宝网店。网络商家鱼龙混杂,很多没有销售资质,容易购买到假药。根据市三中院通报的案例,在2017年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郭某等通过海淘代购的方式,销售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日本著名品牌眼药水、头痛药和日本龙角散等物品。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上述起获物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对此,北京市中三院刑二庭副庭长杨立军建议市民,尽量不在网络渠道购买药品,而是去线下有正规资质的医疗机构购买药物。此外刑二庭副庭长钟欣表示,市民购买药物的时候应当仔细检查药品外包装,注意分辨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批准文号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提醒丨切忌“病急乱投医”心理小心“医托”诈骗
另一类是犯罪集中在非法行医和医疗诈骗方面。
王海虹介绍,非法行医通常发生在城乡结合部。行为人冒充执业医师,开设无名诊所,挂靠正规注册的诊所从事医疗工作。这些无证医师提供无效药品、假药、未进行皮下试敏直接输液等,导致治疗的人伤残甚至死亡。
“医托”诈骗是典型的医疗诈骗犯罪。“医托”往往利用了患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常常冒充病友或病患家属与患者接触,搭讪或提供帮助,谎称其他医院有能力治好病。取得信任后,将被害人骗至非正规医疗机构或正规医疗机构的外包科室,虚构、夸大患者病情,骗取被害人治疗费数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耽误病人时间,骗取金钱,还让病人得不到有效治疗。
对这类情况,钟欣建议,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定期巡查,加强对院内医务、工勤、安保等从事医疗服务保障人员的管理,防止和避免内部人员与医托勾结。同时要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
理发师也治皮肤病
杨某是某美容美发中心理发师,其通过网友介绍得到一种治疗牛皮癣的药物,治好了自己的牛皮癣。之后为了赚钱,杨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社交平台上打广告,组建了“牛皮癣康复群”,在群中自称是中医皮肤病专家,有祖传秘方可以治疗牛皮癣。
2016年4月9日,被害人范某得知消息后到杨某的美容店内治疗牛皮癣,杨某为范某身上涂了药,收了费用6000元。
范某回家之后,出现身上刺痛、起水泡、头晕、呕吐等现象,杨某说是正常现象。次日,范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范某系外敷药物中的苯甲酸进入血液中毒,造成心、肝、肾、脑等器官损害,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外敷药物与其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经法院审理,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外包科室雇佣戏精医托
2015年4月至7月间,北京某医院法定代表人肖某,时任院长田某、肖某违反国家规定将该医院中医科诊室承包给彭某一,彭某一雇佣、组织被告人彭某二、刘某、汪某、曾某、彭某三等多名医托,分别在本市各大医院主要寻找外地来京的看病人员,由三至四名医托为一组,将病患骗往该医院就诊。
在就诊过程中,朱某夸大其医生身份和治疗效果,开具不明配方的高价中药,并由彭某一或医托带领病人付款、取药。被告人向某为医院挂号及收费员,负责收取被害人钱款、给中医诊室及医托人员结算提成、为病患办理退费等工作。共骗取被害人曾某某等31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13175元。
2015年7月6日,肖某等十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见习记者 魏晓涵
图/北京青年报见习记者 魏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