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3期)2019年第53号。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13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是玉米油,芝麻油,菜籽油,大豆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和煎炸过程用油。其中,抽检菜籽油3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酸值(KOH)。
不合格样品信息
标称生产地址为拜城县康其乡康其村的新疆拜地亚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和静瑞祥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纯菜籽油和萬人康纯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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