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年间,得益于低成本、高功率计算(如GPU等)、近乎无限的海量大数据存储能力、智能算法以及无处不在的传感器部署(如图像和语音)等辅助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了爆炸式增长。同时,基于大量数据识别模式的商业应用程序的数量也取得了增加。人工智能技术的爆炸性增长也给企业的基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了各种挑战。
保护人工智能技术知识产权最常用的手段是专利和商业秘密。就人工神经网络这种流行的人工智能实施形式而言,专利可用于保护网络中的节点架构、网络拓扑、特征提取和相关信号处理,而商业秘密保护可用于保护具有专利保护资格的许多主题,但相关技术必须保密。对于人工智能系统开发的规则、培训方法、数据库和业务方法来说,商业秘密保护可能是理想的选择。本文将着重介绍采用专利和商业秘密来保护人工智能技术知识产权的各项策略。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8节第8款规定,“通过确保作者和发明人在有限的时间内享有各自的著作和发现的专属权利,推动科学的进步和创造有益的技术。”由此可以看出,专利指的是政府为了换取公开披露发明而向发明人授予的有限时间内的专属权利。根据《美国发明法案》(“AIA”)的规定,最先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的人士将获得专利。专利的有效期限为20年,自最早的美国优先权日期起计算。
相比之下,在满足以下各项要求的情况下,几乎所有信息都可以享有商业秘密保护:信息拥有人已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保密信息;该信息因不为能够被从其披露或使用中获得经济价值的其他人所知,或通过适当的方式迅速探明,而产生实际或潜在的经济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商业秘密只要仍被保密就没有到期日期。
专利和商业秘密是两种存在根本不同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工具,因为专利侧重于促进公开披露,而商业秘密则侧重于保护自主创新。因此,鉴于这一差异,笔者建议申请主体必须仔细调整公司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使其与所选择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协调一致。
如果很容易对产品进行逆向工程,进而发现潜在的创新,那么就不适合采用商业秘密保护。如果竞争者可以公开获得融入了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对其进行反向工程,进而了解了发明的工作原理,那么这一发明就不再是商业秘密。
在选择商业秘密保护还是专利保护时,另外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发明带来的商业优势的耐久性。专利可能需要数年才能发布,如上所述,20年后发明专利就会到期,因此发明专利给发明提供的保护期限最多是20年。如果发明带来的商业优势期限很短(少于获得专利所需的时间)或可能很长,例如持续的时间可能比专利的保护期限还要长,那么公司开发的人工智能技术可能更适合采用商业秘密保护。
此外,还要考虑到发明的商业价值。如果发明属于对现有技术的小改进且具有的商业价值有限,甚至可能低于获得专利的成本,那么该项发明更适合采用商业秘密保护。反之则可能更适合专利保护。
另外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发明的主题。根据《美国法典》第35篇第101条的规定,要想具有专利资格,权利要求的主题必须指向以下四大法定类别之一:过程、机器、制造或物质组成。权利要求不得指向司法例外,除非整个权利要求包含的额外限定条件远超出司法例外的范围,包括抽象概念、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由于许多人工智能发明通常本质上是为了复制人类活动而设计,因此现行判例法推荐公开并要求保护实施细节,以避免专利资格问题。
专利保护的要求是公开发明并定义发明对应的权利要求边界。根据《美国法典》第35篇第112(a)条和第35篇第112(b)条,“专利说明书应包含发明的书面描述,采用完整、清晰、简明和准确的术语,使技术人员能够制作和使用发明,并应列明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设想的实施发明的最佳模式”。“专利说明书应总结出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特别指明并明确要求保护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视为发明的主题”。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必须能够满足这些要求,这样才能使用专利来保护发明。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要求可能并不容易满足。例如,一些人工智能发明中的算法难以描述,无法提出明确的要求,这时就要优先采用商业秘密保护。
最后,如果公司计划将其人工智能技术的知识产权货币化,那么专利和商业机密都属于可许可的资产,但根据上述讨论的公开与保密因素,可能需要优先采用其中的一种保护形式。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相关公司可以依据上述各项考虑因素,谨慎选择最佳的法律保护形式,并维护自身的人工智能投资权益。(许燕彬弗兰克·德科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