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期,高陵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15类食品合计58批次样品,不合格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康辉食品厂的素腰花(魔芋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44g/kg。标准规定≤0.03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陕西九和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凉皮,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陕西九和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卤牛肉,检出亚硝酸盐4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高陵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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