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根廷工业产权局签发了一份新商标决议,对该国2018年1月修改的商标法中的一些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此次签发的商标决议,阿根廷的商标异议由此前的诉讼程序变为行政程序,异议人与被异议人都有提交观点和证据的机会。在异议程序开始之前,双方依然有和平解决争端的时间和机会,即在3个月的协商期内如果协商未果,异议人需要提交详细的异议理由和证据,被异议人也需要答辩并提交自己的详细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官方会结合双方提交的理由和证据对异议案件进行审理并签发异议裁定。
同时,此次签发的商标决议规定,2013年1月12日之后获准注册或续展成功的商标,权利人需要在获准注册或续展成功的第5年至第6年间提交使用声明;核准注册时间在2013年1月12日至2014年1月12日之间的商标,可于2020年1月12日之前提交使用声明。根据决议,提交使用声明时无需提交使用证据,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使用声明的商标也不会直接被宣告无效或者被视为放弃权利。(慕呓)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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