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前5个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33类食品,其中,不合格样品452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1%。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悉,今年1至5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33类食品23565批次样品的抽样检测并公布结果,合格样品23113批次,不合格样品452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1%。其中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制品、食糖、水产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盐等25大类食品的合格率均高于总体合格率。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合格率较低,分别为95%、94.4%。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于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26.8%;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25%;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9.5%;食品中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15.6%。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各地市场管理部门已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了产品风险,并对违法违规企业立案调查、依法处置。
此外,根据《2019年安徽省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检验不合格产品为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史河路分公司经销的安徽鹰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鹰唛大豆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43mg/g,标准规定为≤0.2mg/g。
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马鞍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通讯员王换 记者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