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记者从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长沙市岳麓区、天心区、长沙县法院管辖长沙地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以及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该规定将于7月1日起实行。
据介绍,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如下:岳麓区法院管辖岳麓区、望城区和宁乡市,天心区法院管辖天心区、芙蓉区和雨花区,长沙县法院管辖长沙县、开福区和浏阳市。
根据规定,指定长沙知识产权法庭管辖发生在湖南省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不服长沙市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不服长沙市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记者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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