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最严”守卫“舌尖上的安全”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公开发布,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6月12日科技日报)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一碗饭、一盘菜、一桌餐,关乎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安全。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事情。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同时更应该看到,在食品安全方面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时有发生;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逐渐显现;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法制不够健全;一些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等。这些问题,是打赢“保胃战”必须攻克的山头。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基本的就是食品安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发布,提出四个“最严”向“餐桌上的污染”亮剑,不仅积极回应了公众关切,而且向社会释放了鲜明信号,更为食品安全织牢了防护网。
梳理《意见》:加快制修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加快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严把粮食收储、食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研究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这些实打实的举措,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补齐食品安全短板,为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了顶层设计。
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但食品安全,却是管出来的。《意见》从标准、监管、处罚、问责四个方面入手,“严”字当头、“实”处发力,坚持源头严防、强化过程严管、注重风险严控,意在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只要对标“四个最严”不偏向,严格按照中央绘制的路线图、制定的时间表不懈奋斗,就一定能用自己的辛苦指数,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打折扣、落实不到位,再好的制度都是一张废纸。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也是党委政府必须抓好的政治任务。因此,对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不力,对食品安全监管履职尽责不力,应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从而倒逼领导干部把食品安全始终挂在心上,真正抓在手上。武西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