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日本Kaneka公司的上诉作出判决,维持地方法院作出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达威公司)不侵犯Kaneka公司的涉案专利的判决,金达威公司胜诉。
2019年5月14日,金达威公司发布了《关于辅酶Q10产品涉诉事项最新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2011年3月22日,日本Kaneka公司向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下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金达威公司在内的数家公司的辅酶Q10系列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注册的7,910,340号专利(下称340号专利)一项或多项权利,并于2011年6月17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337调查申请。Kaneka公司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被告企业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2011年8月3日,地方法院作出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期间中止审理的命令:各方之间的在该地区法院诉讼程序暂停,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第337-TA-790号调查作出最终裁决。
2012年11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了委员会决定。根据委员会决定,金达威公司不侵犯340号专利所称的权利要求,金达威公司没有违反337条款。2012年12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判决书。Kaneka公司没有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决进行上诉。
2013年2月7日,在第337-TA-790号调查案结束后,地方法院取消中止审理,继续地方法院案的审理。在金达威公司向地方法院提起了要求法院就金达威公司工艺没有侵犯Kaneka公司的340号专利作出简易判决的动议(下称简易判决动议)后,法院就此简易判决动议进行了听证会。2013年12月6日,地方法院主审法官判决金达威公司没有侵犯Kaneka公司的340号专利。
2014年3月27日,地方法院的法官MarianaR.Pfaelzer正式发布了地方法院案件的判决书,该判决书作出Kaneka公司的所有指控均被永久驳回及Kaneka公司将无法在此案中从金达威公司获得任何补偿的判决。Kaneka公司就地方法院的判决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案件重新回到地方法院进一步取证和审理。
2018年4月21日,金达威公司收到地方法院的法官S.JamesOtero正式发布的地方法院案件的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金达威公司不侵犯340号专利所称的权利要求;驳回其他所有索赔、反诉、辩护或其他主张的事项。至此,地方法院的诉讼案审理结束。
此后,Kaneka公司就地方法院的判决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再次提起上诉。北京时间2019年5月13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Kaneka公司的上诉作出判决,维持地方法院作出的金达威公司不侵犯Kaneka公司的涉案专利的判决。(吕可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