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9年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一期)。信息显示,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4类食品共44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4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率98.44%。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1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29批次、粮食加工品26批次、肉制品19批次、糕点17批次、酒类11批次、蔬菜制品11批次、餐饮食品7批次、饼干5批次、豆制品5批次、保健食品4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盐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崔利津)桓台县田庄镇利君香油坊加工经营的加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的香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5.7ug/kg,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要求,标准限值为≤10u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山东北国江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21日的粉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46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要求,标准限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桓台县起凤镇福娃幼儿园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6日的鲜鸡蛋,强力霉素(多西环素)检出值为1.9×102ug/kg,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要求,标准限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桓台县马桥镇民间菜饭店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930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的标准要求,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金家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1mg/kg,技术要求为≤0.2mg/kg,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荆家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65mg/kg,标准要求为≤0.2mg/kg,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淄博赐玉林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2日的中老年高钙牛奶,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中老年高钙牛奶”,食品真实属性名称为“复合蛋白饮料”,标称名称字号明显大于标示的真实属性名称,且字体颜色不同,经检验不符合GB7718-2011条款3.4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及时处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