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第1批旅游鞋等3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环节)结果的公告》。据公告,本次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等16个省辖市和固始、鹿邑2个省直管县(市)73家企业生产的97批次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QB/T1871-1993《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BB/T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装袋》、GB/T10457-1989《聚乙烯自粘保鲜膜》、GB/T10003-2008《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BB/T0030-2004《包装用镀铝膜》、GB/T18192-2008《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T4456-2008《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QB/T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T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GB/T17876-2010《塑料防盗瓶盖》、BB/T0060-2012《塑料瓶坯》、GB/T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QB/T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的拉断力(拉伸强度、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热合强度、剥离力、抗摆锤冲击能、氧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耐压性能、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内压力、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感官指标、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正己烷、蒸发残渣-65%乙醇、蒸发残渣-蒸馏水、总迁移量-4%乙酸、总迁移量-10%乙醇,、总迁移量-50%乙醇、总迁移量-95%乙醇、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三项)、游离酚、乙醛含量、锑、对苯二甲酸迁移量、乙二醇和二甘醇迁移量、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2019年第1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