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1期)。信息显示,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元旦期间会同当地餐饮管理部门对全大市10个区县(市)和5个功能区的秘制汤料店、火锅店、川菜馆等使用火锅的餐饮单位和酒吧、KTV等酒类消费场所使用的原料、辅料(重点汤料和调味料、瓶装红酒、洋酒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样检查,这次共抽取了255批次样品,发现问题样品1批次,合格率为99.56%。
不合格产品的经营、生产主体和不合格项目:北仑区新碶寿颍小吃店的1批次粉丝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不合格项目说明: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根据GB2760-2014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处罚结果记入相应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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