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一边是社会之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行动持续强化,由此形成的“共振”,必将为中国知识产品保护水平的继续升格,带来更多期待和希望。
“4·26”是国际知识产权日。针对前一段时间某视频网站涉版权保护的社会热点话题,媒体调查发现,普通民众对付费享受音视频、电子书、信息、游戏、知识讲座等看法也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今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而近几年,我国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顶层设计也在不断完善。
如早在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三座城市就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017年底通过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38个部委又联合发布《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等6种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限制乘火车飞机,限制买房等消费行为。
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不断织密相对应的,还有社会、个体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萌芽和加深。近几年,因应移动互联网的大势,知识产权产品的形态和内容都大为丰富,它在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精神食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场有关知识产品保护的消费与认知革命。
近年来知识付费更是成为互联网创业的风口。虽然在具体的内容和概念上,知识付费依然不乏争议,但在客观上却强化了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更多人开始认识到,知识性内容产品也具有版权价值,并令相当多消费者养成了为之付费的意识和习惯。
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知识产权“买单”,不仅是对知识创作创新的直接鼓励,更意味着知识产权,不再是一个写在法律和书本中的抽象概念。一方面,社会整体版权意识提升,有利于形成一种正向的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氛围,那些破坏版权的做法和“产品”,将越来越失去市场空间;另一方面,社会意识的进步,也是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完善的重要动力。
然而,知识付费“热”起来的另一端,诸如论文抄袭、盗版乃至名人之间的著作权争议等现象,还是时有发生。前一段时间某图片网站的版权保护争议所示,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中,我们也得对一些滥用知识产权保护,甚至借知识产权保护搞不当牟利的行为予以足够警惕,并从制度上厘清相关边界。
一边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一边是社会之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行动持续强化,“知识产权”的概念更多“飞入寻常百姓家”,由此形成的“共振”,必将为中国知识产品保护水平的继续升格,带来更多期待和希望。而在知识“大变现”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在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